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是根据国务院国发(2016)1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16)564号文件"关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促进价格评估行业的有序竞争,推动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的要求。经山东省民政局批准成立,由山东省境内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和个人,自愿组织成立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协会的监管单位是国家发改委及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的成立,对山东省境内价格评估行业自协调、沟通、服务和健康发展起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