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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关于协会会议规则的规定协会会议规则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保障协会决策及工作效率,特制定此规则: 一、 本规则所称会议包括:理事会、会长会议。 二、 本规则适用于本协会负责人及全体理事、监事。 三、 参会者均为会员单位的模范和表率,应当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准时参会,履行本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 参会者应积极全面地履职尽责,会议期间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举止文明、彼此尊重,除主持人因时间关系外,参会人不得随意打断他人的发言。 五、 参会者应当有大局观念,不得因本人观点未被采纳或诉求未实现等事由中途退出。 六、 参会者应当按照本会《章程》及登记管理机关制定的各项规范要求履行在会议文件的签章、签字等手续,保障会议任务实现。 七、 参会者因病或其他重要事由不能参会的,须在会议召开的3日前向会议召集或主持者请假。 八、 参会者违反本规则第五、六条之规定,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九、 本规则经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