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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文件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文件 鲁价评协发〔2017〕002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职业(执业)资格登记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564号),在76家会员单位的参与支持下,由七家发起单位牵头发起的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的申办发起申请,经山东省民政厅审查批准通过,并于2017年6月28日颁发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为了规范价格评估机构及价格评估人员的从业行为,完善价格评估机构长期执业的资质认证,营造行业合法合规执业的大环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现根据《价格法》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特制定《山东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的职业(执业)资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山东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职业(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价格评估机构执业登记表》 《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价格鉴证师(评估师)执业登记表》 《价格评估专业人员执业登记表》
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 2017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