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

站内搜索:

首页 >> 行业资讯 >>资讯发布 >> 海上养殖物和养殖物资征收补偿价格评估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详细内容

海上养殖物和养殖物资征收补偿价格评估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崛起、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大环境整治工作的全面推进,各地对辖区内的海岸线加大了规划、整治、征收和建设力度。在规划整治中,如何做好养殖物和养殖物资的征收补偿和价格评估,是推进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因此,作为参与组织的征收方,当地政府部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精心组织,远景规划,为建设美好家园,造福子孙后代,履职尽责。参与评估的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评估人员,认真负责,敢于担当,依法依规测算养殖成本和补偿价格,确保价格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为征收补偿工作健康、有序和依法推进,提供保障。

一、征收补偿价格评估工作

面临的问题

1.征收补偿项目品种多情况复杂。

海上养殖征收补偿项目一般包括养殖物、养殖物资、养殖构筑物、养殖机械设备等。与陆地相比相对复杂。一是养殖物。养殖物按养殖品种分为贝类、鱼类、虾类、蟹类、澡类和海珍品类等。按养殖方式分为网箱养殖、筏式养殖、滩涂养殖、滩涂围堰养殖、潮间带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车间养殖等。按水体养殖结构分为单品种养殖、多品种混养等。二是养殖物资。包括各种规格和材质的网箱、网绳、浮漂、养殖笼、养殖筐和养殖礁体等。三是养殖构筑物。包括各种结构和规格的养殖车间、养殖池塘、养殖坝体等。四是养殖机械设备。包括不同品牌型号的发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养殖设备、加工设备等。五是无形资产。包括出让海区使用权、特种水产品养殖许可证、水产品加工进出口许可证等。

2.价格评估工作技术难度较大

海水养殖是一项涉及多学科、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养殖技术,因其品种多、范围广、技术复杂,给征收补偿价格评估工作增加难度。一是养殖技术复杂。由于养殖品种、养殖方式和养殖结构不同,造成价格评估人员难以摸清其养殖流程和养殖技术等。如果不能做到现场系统掌握和正确分析,就不能获取第一手养殖信息资料,使信息采集陷入被动。二是现场勘验难度较大。现场勘验需要技术人员,对不同的养殖品种,进行技术采样,然后进行测检和称重,部分品种需要送到化验室进行分析和化验等。这一系列工作需要价格评估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互配合完成。三是养殖成本测算困难。水产养殖成本一般由饵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构成。集体养殖企业都建立了成本明细账和固定资产账,价格评估人员可查账获得养殖成本信息,而水产养殖行业90%以上系个体养殖业户,这些业户一般不设成本明细账。评估人员只能依靠多家咨询和调查研究获取成本等价格信息。

3.价格评估结果存在争议。

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报告完成后,由于征收方和被征收方的立场、观点、动机不同,往往存在争议。其一是征收补偿评估价格超出征收方或开发商的预期价格,有时会取消、延缓或者缩小整治开发项目。其二是征收补偿价格未达到被征收方理想价位的,往往会拒绝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其三是同一海域,同一养殖模式和养殖品种,与毗邻海区征收补偿价格存在差距时,会出现连锁反应,造成被拆迁方联合抵制征收补偿工作,矛盾激化极易形成上访等。

二、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征收

补偿价格评估工作

1.科学制定和规范执行征收补偿管理办法。

从沿海地区海岸线的综合规划、整治和开发情况看,要确保养殖项目征收补偿工作科学、健康和有序推进,应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和规范执行相关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目前,国务院和各省市政府尚未出台海上养殖项目征收与补偿条例。可参照执行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和各省市政府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二是加强沿海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目前沿海地区,特别是毗邻沿海区,应加强交流学习,互相借鉴和探讨各自修订的征收补偿管理办法。如果是两地拆迁补偿内在和外在环境条件差别不大时,可统一政策规定,统一补偿办法,统一补偿标准等。三是科学制定和规范执行本地区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当地政府在依法依规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法律、环保、渔业、财政、建设、养殖和评估方面的专家,制定本地区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该办法应由总则、征收规定、补偿规定、价格评估和法律责任等五方面构成。制定的管理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有不同反响和意见,重新进行修订。最终作为本地区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

2.聘请专业化征收补偿价格评估队伍。

各地在海上养殖项目征收补偿工作上,尽可能委托具备养殖专业评估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来完成。还可聘请教学和研究机构的教授、学者协助进行,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一是养殖物。根据每个养殖业户的养殖品种、养殖方法和养殖规模,调查测算养殖成本和销售价格,并依据政府制定的征收补偿办法,逐户评估其因征收禁养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养殖物资。养殖物资补偿分两种,一种是政府可以再次提供养殖海区的,应按照该物资拆装和运输等环节发生的成本费用给予补偿。另一种是如不能提供养殖海区,则按重置成本价格,减去综合折旧率,再减去剩余净值给予补偿。三是养殖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补偿也分两种。一种是可拆可搬设备,按拆装运输和二次安装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测算。另一种是不可拆卸不可搬运的设备,按照重置成本价格,减去综合折旧率,再减去剩余净值进行测算。四是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物和构筑物一般按破坏性拆除进行测算,即重置价格减去综合折旧率,其残值一般忽略不计。五是在当地形成规模化、大面积养殖的海带、海参、鲍鱼、虾蟹等常规水产品,以及配套的养殖物资,一般按照其养殖品种、规模和年限,综合平衡后统筹评估和制定每个品种统一的征收补偿价格。

3.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

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报告完成后,价格评估机构要联合政府部门,向被征收养殖业户公示,公示期间,要组织价格评估人员现场说明,虚心听取意见。评估报告存在错误,应予以修正。出现漏评项目,在约定期限内出具补充报告。申请价格复核的,应及时受理,并按规定的复核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复核报告。对持反对态度,既不配合政府征收,又不认可评估价格的,要自始至终配合政府部门靠上去做思想和解释工作,直至工作做通。对极个别养殖户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价格评估机构配合政府部门,按要求提供相关法律文件、文书和价格评估资料等依据,依法依规应诉。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