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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好顺律师:浅议价格鉴定(认证)评估行业的改革及上层制度设计



   二、价格鉴定评估制度设计问题


    首先,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克服侥幸和观望心理。将价格鉴证评估制度的设计放在我国整个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宏伟蓝图的大背景下进行,果断放弃部门利益,以“抓铁留痕、壮士断腕”的精神,尽快明确改革目标。


    其次,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对各级价格认证机构实施大刀阔斧的改革。以职能或工作性质为依据,对机构和人员按照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分别向行政、事业、企业三方面实施分流。


    第三,建立科学的价格鉴证评估管理体制。从长远看,鼓励和支持价格鉴证评估行业协会的发展,逐步将部分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考评、惩戒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而各级政府价格主管机关的职能重点转变至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方面。


    第四,树立价格鉴定(认证)评估职业共同体和一家人、一盘棋思想,提高价格鉴定(认证)评估行业在整个评估行业的地位和市场竞争力。


    一方面,在近阶段改革与实施的过渡过程中,改变现行将价格鉴证师与价格鉴证员相提并论的模式,通过提高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门槛及通过帮助价格评估中介机构开拓市场,进一步加强价格鉴证评估师资格在整个评估业内的地位和吸引力;尽快和大力发展价格评估机构,壮大价格鉴证评估人员队伍,支持和扶持一批在评估市场中崭露头角的价格评估机构做大做强,以提高价格评估行业在国家统一的《评估法》立法过程中的话语权。


    另一方面,敢于果断退出和放弃交通事故车物定损、涉税以及刑事案件认证评估等领域及相应利益(因为该领域业务从性质上讲都属于评估中介业务,刑诉法及最高法院刑事司法解释中已悄然对原来价格中心为唯一指定价格估价机构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并依靠现有认证中心多年形成的优势将该部分业务让渡于价格评估中介机构,使之尽快巩固该市场,否则,该优势也将消耗殆尽,导致该市场眼睁睁被其他评估行业瓜分的局面,到那时,中心即垄断不了这些市场,也将丧失让渡于价格评估机构的历史机遇,将深刻体会到“亲者恨,仇者快”的心酸感受。


    综上所述,价格鉴定评估行业改革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各级中心以及价格评估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都在焦虑、困惑和观望之中,业内期望的目光已经聚焦在高层决策部门,因此,尽快研究和制定出符合我国行政机构改革精神的价格鉴定评估改革方案是业内人士的共同期待。本文观点只是作为一个长期关注价格鉴定评估行业发展的人士不成熟的浅见,期望得到持各种不同观点的有识之士的批评和指教,共同为价格鉴定评估行业的发展谏言献策!我们相信,价格鉴定评估行业在国家发改委的英明领导下,通过科学、创新的制度设计和有条不紊的落实,价格鉴定评估行业一定会在国家整个资产评估行业中取得领导地位,为国家行政和司法实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加辉煌的贡献!(路好顺拙笔于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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