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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文件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文件 鲁价评协发〔2017〕003号 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价格评估行业队伍素质,使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价格评估业务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提高队伍的执业能力及水平,根据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价格评估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章程和登记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不断提高价格评估行业专业水平,解决会员在执业过程中的专业技术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课题学术研究,推动价格评估行业更好的为政府供给侧改革和社会稳定尽职担责。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业专家,是指具有从事价格评估工作实践经验,在本行业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或者精通某项专业技能,能够给价格评估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专业技术人员。分行业内和行业外的与价格评估行业相关联的其他领域的专业人才。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在协会领导下,由本协会统一组织管理、审查、登记,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颁发《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专家聘书》,并列入本行业专家人才信息库,在本协会网站公示,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四条 应聘专家应承诺遵守本协会章程规定,尊重并执行本协会的会规,自愿并申请加入本协会,协会颁发“山东省价格行业协会荣誉会员证书”。 上一篇2018新春致辞下一篇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文件 |